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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的发展理念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点击数:
保安公司的发展理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保安公司的性质应该属于企业法人。是为他人提供服务为自己的义务,同时为自己取得佣金,属于服务行业。
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其他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组建。
直辖市和省会市以及省辖市公安局和县(市)级公安局可以组建保安服务公司。
省、自治区公安厅、地区公安处、派出所(警署)和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得组建保安服务公司。
保安公司:
经营理念: 一切为了客户、为了一切客户、为了客户一切
服务理念: 以诚为信,致力发展,以质求胜,和谐共赢
管理理念: 制度第一,管理一流,人才第一,队伍一流
发展理念: 向培训要素质,向素质要服务,向服务要规范,向规范要质量,向质量要市场,向市场要品牌
团队精神: 团结、进取、服务、创新
公司目标: 一流理念,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业绩公司记事--保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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