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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安检
一、概念
民航安检检查简称民航安检,是指在民用机场实施的为防止劫(炸)飞机和其它危害航空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旅客、机组人员和飞机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空防安全技术性检查。
二、性质---民航安检
民航安检是民航空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授权的专业安检队伍,为保障航空安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乘坐民航班机的中、外籍旅客及物品以及航空货物、邮件进行公开的安全技术检查,防范劫持、爆炸民航班机和其他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保障国家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强制性和专业技术性。
三、任务
民航安检工作包括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的安全技术检查;对候机隔离区内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监控;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实施监护。
四、旅客行李运输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民航安检
“行李”指旅客在旅行中为了穿着、使用、舒适或方便的需要而携带的物品和其他个人财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包括旅客的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
“托运行李”指旅客交由承运人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填开行李票的行李。
“自理行李”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
“随身携带物品”指经承运人同意由旅客自行携带乘机的零星小件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民航安检